各二级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国务院关于清明节放假的安排,经研究,我校决定2018年清明节放假调休3天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4月5日至7日放假,共3天,4月8日(星期日)正常上班。
二、有关工作安排
1.教学工作安排:4月8日(周日)补4月6日(第五周周五)全天课程(包括必修课、晚上素质选修课等);原4月8日(周日)的课程以及因4月5日公休而影响教学进度的课程,由各授课教师自行安排补课,并在相关教学单位备案。各教学单位必须认真做好清明放假前后各项教学工作安排,严格控制放假前后的调课数量,并加强节前节后教学巡视,确保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进行。
2.图书馆工作安排:4月5日、6日各图书借阅室及阅览室均不开放;4月7日报刊阅览室及馆内各图书借阅室白天正常开放。清明节假期期间各自习室按照正常时间开放。数字资源访问及其他网络服务正常运行。
3.节假日期间,有关单位应严格做好值班(总值班、假日值班、学管值班、后勤值班)、安全保卫、消防等工作。
4.学生处、二级学院要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,做好学生离返校的统计,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如遇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。
5.总务处要妥善做好假期用餐、饮水、环卫等保障工作。
6.保卫处要加强各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和校门管理,假期要加强校内巡逻,拟定应急预案并妥善解决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。
7.督查处要做好假期的值班及有关工作的检查。
8.学校主管秘书以上管理人员假期要保持手机畅通,以便处理临时事件。
其他有关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。
特此通知
学院办公室
2018年3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