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6-03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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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、各部门:

    根据国务院假日办关于清明节放假的安排,经研究,我校决定2016年清明节放假调休3天,具体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放假时间

    4月2日至4日放假,共3天,4月5日(星期二)正常上班。

    二、有关工作安排

    1.教学工作安排:因放假而影响教学进度的课程,由各授课教师自行安排补课,并在相关教学单位备案。各教学单位须认真做好清明节放假前后各项教学工作安排,严格控制放假前后的调停课数量,加强节后教学巡视,确保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进行。

    2.图书馆工作安排:4月2日(周六)图书馆各借阅室、报刊阅览室及电子阅览室全天正常开放。4月3日、4月4日各图书借阅室及阅览室均不开放;清明节假期期间各自习室按照正常时间开放。数字资源访问及其他网络服务正常运行。

    3.节假日期间,有关单位应严格做好值班(总值班、假日值班、学管值班、后勤值班)、安全保卫、消防等工作。

    4.学生处、二级学院要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,做好学生离返校的统计,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如遇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。

    5.总务处要妥善做好假期用餐、饮水、环卫等保障工作。

    6.保卫处要加强各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和校门管理,假期要加强校内巡逻,拟定应急预案并妥善解决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。

    7.督查处要做好假期的值班及有关工作的检查。

    8.学校主管秘书以上管理人员假期要保持手机畅通,以便处理临时事件。

    其他有关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。

    特此通知

 

 

安徽新华学院办公室

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