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学院开展《准则》、《意见》的学习活动

发布日期:2018-12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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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本网讯(通讯员:孙珊珊)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,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深化师德师风建设,提升商学院广大教职工的师德水平,12月14日,商学院在419会议室组织开展学习教育部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和《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的活动。商学院行政副院长王飞、院长助理刘冬艳、全体教职工参加了学习讨论活动。

        刘冬艳首先传达了教育部关于印发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和《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》文件精神,认真学习了新制定的《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(以下统称准则)具体内容,并对《准则》进行了细致的解读。她强调:教师是教育的根本,师德是教师的灵魂。落实立德树人的任务,教师是关键;高校教师必须要走在时代前列,带头遵循国家法律和教育相关部门规定,我们要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立志成为“四有好老师”。

        本次学习对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,商学院全体教师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,将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要求,为学生一生成长奠定科学的思想基础,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

        会后,与会教师纷纷表态:要充分认识教师职业的重要性及其特点,热爱每一个学生、关心每个学生、信任每个学生、尊重每一个学生;争取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、学习知识的引路人、创新思维的引路人、奉献祖国的引路人。

(审核:王士赵  责任编辑:郑承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