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8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8-04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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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二级单位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2018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具体安排为:4月28日(星期六)正常上班,5月1日(星期二)放假。具体通知如下:

一、放假时间

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,共3天,5月2日(星期三)正常上班。

二、有关工作安排

    1.教务处假期教学工作安排如下: 4月28日(周六)补4月30日(第九周周一)全天课程(包括必修课、晚上素质选修课等);原4月28日(周六)课程以及因5月1日公休而影响教学进度的课程,由各授课教师自行安排补课,并在相关教学单位备案。各教学单位须认真做好劳动节放假前后各项教学工作安排,严格控制放假前后的调课数量,加强节后教学巡视,确保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进行。教务处、教学质量监控办公室、学生处和督查督导处将对劳动节放假前后的教师教学、学生出勤、教学保障等情况进行检查。

2.图书馆假期开放安排如下: 4月29日——5月1日图书馆期刊阅览室白天正常开放,其他图书借阅室及阅览室均不开放。“五一”假期期间各自习室按照正常时间开放。数字资源访问及其他网络服务正常运行。

3.节假日期间,有关单位应严格做好值班(总值班、假日值班、学管值班、后勤值班)、安全保卫、消防等工作。

4.学生处、二级学院要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,做好学生离返校的统计,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,如遇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。

5.总务处要妥善做好假期用餐、饮水、环卫等保障工作。

6.保卫处要加强各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和校门管理,假期要加强校内巡逻,拟定应急预案并妥善解决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。

7.督查处要做好假期的值班及有关工作的检查。

8.学校主管秘书以上管理人员假期要保持手机畅通,以便处理临时事件。

9.学院办公室车辆“五一”期间按照集团公司要求进行管理,无工作任务的车辆统一停放至学院停车场,并做好车辆安全保障工作。

其他有关工作安排将另行通知。

特此通知

 

 

学院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4月27日